- 外籍人士在加国投资房产须知
加拿大的法律规定,外籍人士在加拿大进行房产投资,享有与本国人士同等的权利和义务,但是各省也有自己的法律。比如安省法律认同并给予非加国公民拥有或出售房地产的权利,但是,如果是以公司的形势进行投资,如果公司不在安省,则需要先行取得许可。
以下方面必须注意:
申请房屋贷款: 在申请房屋贷款的程序和要求上,银行或金融机构对外籍人士与当地居民并没有什么区别待遇。与当地居民一样,申请房屋贷款需要根据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收入、信用、首付及房子的位置等情况进行分析并打分。
开设银行账户:申请加拿大按揭贷款时,需要在加拿大银行开立全功能的账户。而且这个账户需要在加拿大境内激活,才可以用于支付,所以在加拿大各大主要商业银行境外分行开户的人士,通常需要亲赴加拿大激活账户才可以。
取得信用记录: 加拿大信用局除了认可美国和欧洲少数几个国家的信用报告之外,绝大多数的非本地出生贷款申请人的信用都是在加拿大登录后才开始建立的。各银行针对国外申请者制定了周全的贷款计划,只要您的登录时间在一定年限内,即使没有信用记录也可以申请到贷款。
委托授权书:外籍人士申请房贷的时候也可以使用委托授权书(Power of Attorney),如果是持短期签证来加拿大,看中了房产并签署房屋合同之后,签证到期需要离境,这个时候,我们可以选择委托授权加拿大境内的亲戚或朋友来处理相关事宜,包括办理房贷和房屋买卖等活动。
税务问题-资产增值税: 在购买房屋的时候,外籍人士与当地居民所面临的税务政策是相同的,但是在房产售出的时候,就有所差异,由于外籍人士不享受本国居民享有的“自住房”免增值税政策,所以,外籍人士所投资的房屋在出售兑现的时候,其利润部分必须缴纳增值税。
外籍人士在出售房屋的时候必须通知加拿大国税局,并申请一份清税证明(Clearance Certificate),以确认因房产增值而必须交付的税款。该证明会同时发给买方和卖方,以保护买卖双方的利益。如果卖方未能按规定交税,那么买方有可能要承担一部分支付拖欠税款的责任。
对于外籍卖家,律师有权事先扣留高达25%的保证金放在信托户口中,在收到政府发出的清税证明后,律师会用此保证金付清卖家所有的税款,再将余款退还给卖家。如果卖家在截止交税日期30天后仍旧没有拿到清税证明或未能够与国税局结清应缴税款,律师会将此保证金交往国税局
租赁物业收入所得税: 外籍人士如果在加国从事房屋租赁等活动,相关收入所得税都采取先交税后结算的方法。这样做是为了确保加国税款不会流失,因为向境外人士追税,是一件相当有难度并且花费较高的任务。
交税法一: 以扣除费用前的租金收入作为基础来抽税。一年内的总收入的25%是要交给加国国税局的,好处是无需向国税局申报收入税,缺点是除去税务外,净利润可能是零或亏损。如每年有1万元的总收入,先向国税局缴2,500税,扣除费用后,毛利可能为零,已缴税款不能退回。
第二种缴税方法是以租金净利润作为抽税基础,即扣除应有的租赁开支后再进行缴税。这种缴税方法跟加国本国居民的缴税方法相似。它的好处就是缴税额度可以根据自己的收入合理调整。缺点就是报税程序繁琐。
(来源:北美搜房网)
以下方面必须注意:
申请房屋贷款: 在申请房屋贷款的程序和要求上,银行或金融机构对外籍人士与当地居民并没有什么区别待遇。与当地居民一样,申请房屋贷款需要根据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收入、信用、首付及房子的位置等情况进行分析并打分。
开设银行账户:申请加拿大按揭贷款时,需要在加拿大银行开立全功能的账户。而且这个账户需要在加拿大境内激活,才可以用于支付,所以在加拿大各大主要商业银行境外分行开户的人士,通常需要亲赴加拿大激活账户才可以。
取得信用记录: 加拿大信用局除了认可美国和欧洲少数几个国家的信用报告之外,绝大多数的非本地出生贷款申请人的信用都是在加拿大登录后才开始建立的。各银行针对国外申请者制定了周全的贷款计划,只要您的登录时间在一定年限内,即使没有信用记录也可以申请到贷款。
委托授权书:外籍人士申请房贷的时候也可以使用委托授权书(Power of Attorney),如果是持短期签证来加拿大,看中了房产并签署房屋合同之后,签证到期需要离境,这个时候,我们可以选择委托授权加拿大境内的亲戚或朋友来处理相关事宜,包括办理房贷和房屋买卖等活动。
税务问题-资产增值税: 在购买房屋的时候,外籍人士与当地居民所面临的税务政策是相同的,但是在房产售出的时候,就有所差异,由于外籍人士不享受本国居民享有的“自住房”免增值税政策,所以,外籍人士所投资的房屋在出售兑现的时候,其利润部分必须缴纳增值税。
外籍人士在出售房屋的时候必须通知加拿大国税局,并申请一份清税证明(Clearance Certificate),以确认因房产增值而必须交付的税款。该证明会同时发给买方和卖方,以保护买卖双方的利益。如果卖方未能按规定交税,那么买方有可能要承担一部分支付拖欠税款的责任。
对于外籍卖家,律师有权事先扣留高达25%的保证金放在信托户口中,在收到政府发出的清税证明后,律师会用此保证金付清卖家所有的税款,再将余款退还给卖家。如果卖家在截止交税日期30天后仍旧没有拿到清税证明或未能够与国税局结清应缴税款,律师会将此保证金交往国税局
租赁物业收入所得税: 外籍人士如果在加国从事房屋租赁等活动,相关收入所得税都采取先交税后结算的方法。这样做是为了确保加国税款不会流失,因为向境外人士追税,是一件相当有难度并且花费较高的任务。
交税法一: 以扣除费用前的租金收入作为基础来抽税。一年内的总收入的25%是要交给加国国税局的,好处是无需向国税局申报收入税,缺点是除去税务外,净利润可能是零或亏损。如每年有1万元的总收入,先向国税局缴2,500税,扣除费用后,毛利可能为零,已缴税款不能退回。
第二种缴税方法是以租金净利润作为抽税基础,即扣除应有的租赁开支后再进行缴税。这种缴税方法跟加国本国居民的缴税方法相似。它的好处就是缴税额度可以根据自己的收入合理调整。缺点就是报税程序繁琐。
(来源:北美搜房网)